根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要求,按照招录工作程序,我县组织52名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实际参加体检52人。根据体检医院作出的体检结论,体检结果为:51人合格,1人不合格,现将体检结果予以公告(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7月1日,共5个工作日。
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反映。
联系电话:0898-85525396。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