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各镇党委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不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与发展,确保2015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抓出成效,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责任领导
各镇党委书记为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基层党建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责任内容
采取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推行基层组织党建目标管理,重点突破,巩固提升先进典型,发挥辐射效应,引领和带动其他软弱组织。
(一)强化书记管党责任,完善述职评议制度。3月初,各镇党委要召开一次党建工作动员部署会,亲自安排布置本年度党建工作;各镇党委书记要经常性的深入到各村各单位调研、指导和督促党建工作,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党建工作困难,推动各项任务全面落实。12月底前召开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大会,实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全覆盖。对述职评议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意见。对评议末位或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党组织书记进行问责。
(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整体素质。按照新修订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通知》(乐组通〔2014〕48号)的要求,全面推行发展党员“两推两审”工作法,6月底前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基础台账。各镇党委要做好普通党员的全员培训计划,每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2015年10月前,各党支部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建立健全各项机制,推动党建工作长效化。3月底前,各镇党委要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结对子、解民忧。3月底前,由县直机关工委牵头,从县直机关中派出171名机关党员干部到全县15个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镇党委要加大对“四项”制度的培训力度每季度至少组织镇村广大党员干部学习2次,考试1次,使他们真正掌握制度的核心、决策步骤和工作流程,保证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全面实现“四项”制度硬化上墙,将主要决策流程向群众讲清说透,以便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各镇党委要建立完善村级活动场所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活动场所综合使用效益。按照10%的比例,由各镇党委倒排出一批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转化。3月中旬启动对不能胜任现职、工作思路不清、在班子中闹不团结、村务管理不民主、组织制度执行不严格、不作为乱作为等6类村组干部进行专项清查。继续推行镇村干部联合“驻村坐班”制度,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抓好村级事务代办点工作,确保代办点人员、时间、服务“三到位”。
(五)强化正面典型教育,着力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各镇党委要进一步挖掘本镇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做法,制定强化典型成果的实施方案,提出可操作、可量化、可检查的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间、责任领导和成果验收办法,对先进典型进行 “包装打扮”。各镇每年相应配套不少于10万元的专项经费,投入先进典型强化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对典型功能进行提升、强化。各镇要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每季度召开现场交流会,组织其它镇、村干部现场观摩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形成典型之中学典型,后进之中赶先进,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辐射效应,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履责奖惩
本责任书所规定的职责任务执行情况,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考核工作按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二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镇党委书记年度工作业绩的依据之一。对一次考核不合格的,经报县委同意后,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一年中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县委组织部将向县委建议,对镇党委书记给予免职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县委和各镇各执一份。如责任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监督单位(公章):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 县委书记(签名):
责任单位(公章):
镇党委 镇党委书记(签名):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