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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实施办法
组织科 | 2015-09-16 16:03:59

乐办发20151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基层党建工作

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党委:

《乐东黎族自治县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实施办法》已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015123

乐东黎族自治县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地位,促进各镇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进一步落实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实现乐东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评原则

考评工作按照统一标准、量化计分、严格奖惩的原则。实行百分制考评,对按要求完成的各项工作进行计分,没有完成或不按要求完成的不计分。

二、考评对象

全县11个镇党委,188个行政村(社区)党支部。

三、考评内容

(一)考评内容包括党组织履行抓党建工作职责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村级活动场所使用管理情况及贯彻执行村级民主议事决策规则、农村财务管理、村集体经济合同承包管理、村级组织事务管理监督等四项制度情况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情况等五部分。

(二)各镇党委考评细则由县委组织部制定,各行政村(社区)考评细则由所属镇党委制定,报县委组织部审定。

四、考评方式

(一)考评工作按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进行两次考评,考评总分为两次考评得分的平均分。

(二)各镇党委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考评,各行政村(社区)党支部由所属镇党委负责考评,县委组织部进行督查指导。

(三)考评内容按100分计算,每项考评内容均按标准赋以相应分值,考评得分等于各项考评内容实际得分累加。

五、奖惩措施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总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的评为“优秀”,6084分的评为“称职”,低于60分的评为“不称职”。

(一)对各镇党委的考评结果

1.获“优秀”等次且总分位列前三名的,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2.对一次考评得分低于60分的,经报县委同意后,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一年中连续两次考评得分低于60分的,县委组织部向县委提议,对该镇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给予免职处理。

(二)对各行政村(社区)党支部的考评结果

1.各镇党委根据各行政村(社区)党支部考评情况,拟定考评等次,报县委组织部复核确认。

2.获“优秀”等次且总分位列全镇前三名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3.对一次考评得分低于60分的和一年中连续两次考评得分低于60分的,由所属镇党委参照本办法作出相应的处理。

六、组织保障

考评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考评工作经费及奖励资金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到获奖镇和行政村(社区)。

七、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县委组织部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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