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办发〔2015〕1号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基层党建工作
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党委:
《乐东黎族自治县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实施办法》已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015年1月23日
乐东黎族自治县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地位,促进各镇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进一步落实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实现乐东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评原则
考评工作按照统一标准、量化计分、严格奖惩的原则。实行百分制考评,对按要求完成的各项工作进行计分,没有完成或不按要求完成的不计分。
二、考评对象
全县11个镇党委,188个行政村(社区)党支部。
三、考评内容
(一)考评内容包括党组织履行抓党建工作职责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村级活动场所使用管理情况及贯彻执行村级民主议事决策规则、农村财务管理、村集体经济合同承包管理、村级组织事务管理监督等“四项”制度情况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情况等五部分。
(二)各镇党委考评细则由县委组织部制定,各行政村(社区)考评细则由所属镇党委制定,报县委组织部审定。
四、考评方式
(一)考评工作按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进行两次考评,考评总分为两次考评得分的平均分。
(二)各镇党委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考评,各行政村(社区)党支部由所属镇党委负责考评,县委组织部进行督查指导。
(三)考评内容按100分计算,每项考评内容均按标准赋以相应分值,考评得分等于各项考评内容实际得分累加。
五、奖惩措施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总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的评为“优秀”,60-84分的评为“称职”,低于60分的评为“不称职”。
(一)对各镇党委的考评结果
1.获“优秀”等次且总分位列前三名的,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2.对一次考评得分低于60分的,经报县委同意后,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一年中连续两次考评得分低于60分的,县委组织部向县委提议,对该镇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给予免职处理。
(二)对各行政村(社区)党支部的考评结果
1.各镇党委根据各行政村(社区)党支部考评情况,拟定考评等次,报县委组织部复核确认。
2.获“优秀”等次且总分位列全镇前三名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3.对一次考评得分低于60分的和一年中连续两次考评得分低于60分的,由所属镇党委参照本办法作出相应的处理。
六、组织保障
考评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考评工作经费及奖励资金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到获奖镇和行政村(社区)。
七、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县委组织部具体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