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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开展党课学习的通知
乐东党建网 | 2015-09-16 10:53:13

 

各基层党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党员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扎实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用”工作,建设学习型基层党组织,促使广大基层党员学习培训常态化、制度化,根据《20142018年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决定继续在全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以下简称终端站点)开展党课学习。有关事项如下:

一、 学习单位和对象

(一)学习单位。各镇、农村(社区)党组织终端站点。

(二)学习对象。参加党课学习的对象为终端站点所在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在本地工作务工的外来流动党员应参加学习。因身体健康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由其决定是否参加党课学习。

二、学习内容

(一)内容设置。集中编排党课学习视频课件约 100 个小时,内容主要包括相关党建理论点读、先进党员事迹、基层党建经验、农业科技和农村工作知识等。

(二)内容查找。电信模式终端站点在海南课件/党课园地栏目查找。有线电视模式终端站点在省远程教育有线电视教学服务平台推送的海南频道/文化与教育栏目中查找。卫星模式终端站点由各基层党委组织站点管理员使用移动U盘安装到各站点机顶盒播放。

三、学习形式和要求

(一)党课学习由终端站点所在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逐月组织。可集中全体党员进行学习,也可分若干个小组进行学习。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应自主补学。

(二)终端站点党组织每年必须组织党课学习36个小时以上(平均每月3个小时以上)。每个党员每年参加党课学习必须达到32个小时以上。每次集中学习均需组织党员交流讨论,做好记录,以备考查。没有书写能力的党员由党组织指定专人帮助记录。

(三)终端站点开展党课学习时,上级党组织应派员进行辅导。

四、学习考核

(一)终端站点党组织党课学习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年都要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制定方案并指导基层党委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电教中心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考核标准。基层党组织每年组织党课学习时间达到 32小时以上且党员参学率平均达到80%以上为合格。党员个人参加学习每年达到32小时以上为合格。

(三)考查方法:、查阅终端站点党组织和党员的学习记录;、从远程教育系统上检查学习课件的播放日志(时长);、询问党员是否了解学习内容;、检查是否学有所用。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要把终端站点党课学习作为党员教育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使广大基层党员通过扎实的学习,增强党性观念,提升能力素质、养成优良作风、发挥模范作用。

(二)各基层党委要联合本地农业、科技、司法、民政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基层利用终端站点开展农业科技和农村工作知识培训。

(三)各基层党委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党课学习为主要抓手,把远程教育党课学习、技术培训、信息服务三项工作贯穿全年始终,切实提高远程教育学用工作水平,使远程教育成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

附件:《2015年度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党课学习目录》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5310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53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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