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认真开展违规办理和
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县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各镇和县直各单位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地学习中组部、公安部《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有关单位联合下发的《海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琼组通〔2015〕6号),切实站在“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程序,严格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切实把从严管理的有关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我县在去年6月份集中开展清理干部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工作的基础上,要求各镇和县直机关单位对科级干部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再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排查,切实做到因私出国(境)证件应交尽交,重点问题应查尽查,决不允许发生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等问题。同时细致认真地做好《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信息查询表》的填报工作,确保做到不错填不漏报。目前,全县清查出67名科级干部的 85本因私出国(境)证件均交由县委组织部统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