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要求组织部门立即召开了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职级并行工作安排会议,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为组长,组织部、编办、财政、人社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职级并行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并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印发了《乐东黎族自治县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全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吃透精神,严把标准。县委、县政府要求各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公务员职级并行工作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公务员职级并行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及时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认真传达省、县文件精神,深入学习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条件范围、原则程序、纪律要求,确保人人知晓、人人明了。在此基础上,各镇、各单位指定业务骨干,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不搞变通,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认真筛选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上报组织人事部门。
三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按照“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晋升条件,对各镇、县直各单位上报的推荐名单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拟晋升人员,由县委组织部派出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考核组深入各镇、各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及时提交县委常委会进行了研究审批。
四是正确引导,平稳推进。针对公务员职级并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全面认真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时答复干部职工的疑惑,使广大干部职工正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的范围界定和标准要求,自觉按政策规定执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认真接待干部职工的来信来访,对反映的问题认真登记梳理,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分析,逐项解决答复,做到了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截止2月29日,我县科级干部晋升职级共90人,其中,副科级晋升正科级50人,正科级晋升副处级40人。科员级晋升职级工作已完成核查工作,目前已进入民主测评和考核工作程序,预计三月底前可完成审核审批工作。(县委组织部干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