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乐东县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记实监督系统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监督工作。
一是认真规范录入。严格按照记实监督系统最新版《操作手册》要求,根据干部任免程序,认真在记实系统中的初始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任职等12个填报模块录入拟任用干部的重要信息,建立动态的“电子档案”,做到不瞒报,不漏报。
二是及时做好上报。在记实系统进行“初次”和“二次”提交前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领导签批责任制,每一份记实表格,都让领导进行审签,较好地实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记实监督。
2016年以来已在记实监督系统中,录入干部提拔纪实信息176人次,干部交流信息81人次,及时填报组织处理的干部35人次,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