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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委老干部局 | 2020-08-18 09:50:28

为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建设工作,重视发挥老同志独特优势和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号)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16〕71号)精神,针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实际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推进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去年以来,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在深入调研、总结做法经验的基础上,近日经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出台了《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总体要求、完善组织设置、选优配强班子、规范阵地建设、强化管理服务、促进作用发挥、加强组织保障等7个方面,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特点和乐东实际,提出了具体措施。

《意见》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及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各项要求,牢牢把握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完善组织设置,选优配强班子,规范制度建设,强化管理服务,促进发挥作用,加强组织保障,使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制度完善、组织健全、管理规范、活动经常、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自觉关心和支持党的事业。

《意见》要求,要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作用、有利于参加活动”的原则,并根据离退休党员身体状况、年龄状况和居住地分布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灵活设立党组织,做到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哪里,党的组织和工作就覆盖到哪里,确保离退休干部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之中。创新管理方式,探索建立离退休干部党员“一方隶属、多方管理”的党建管理工作机制,使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变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就便参加其他党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和主题党日活动。

《意见》要求,要选优配强班子。选配党性强、威望高、身体好、经验丰富、乐于奉献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担任组织书记,并且开展支部书记培训;规范阵地建设。因地制宜为离退休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为老干部学习活动提供支持,打造离退休干部党员学习教育培训主阵地;强化管理服务。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落实组织学习制度,健全党费收缴制度,落实党内关怀制度;促进离退休党员发挥作用,引导离退休干部建言献策,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银发人才库,组织参与网络媒体宣传活动,发挥正能量作用。

《意见》强调,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协调解决老离退休党组织场地、人员、经费等问题,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加强指导。要加大宣传表彰,宣传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先进事迹,总结好经验,表彰先进支部和先进个人。要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每年每个支部工作经费1万元,离退休干部担任离退休党组织书记的给予每人每月工作补贴500元,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基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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