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限期主动交代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加大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乐东县纪委监委鼓励全县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争取宽大处理。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2月2日,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违法问题的,视情节轻重并根据有关规定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理。在此规定期限内不主动交代问题的,以及本通告发布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县纪委监委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
乐东黎族自治县监察委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