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海南省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振兴工作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琼振通[2020]4号)要求,在民主推荐,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推荐3个全省乡村振兴工作队先进集体和10名全省乡村振兴工作队先进个人,现公示如下:
一、全省乡村振兴工作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1.利国镇望楼港社区乡村振兴工作队;
2.大安镇西黎村乡村振兴工作队;
3.志仲镇塔丰村乡村振兴工作队。
二、全省乡村振兴工作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1.王基鸿(抱由镇番豆村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
2.郭贤金(万冲镇驻镇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兼镇党委副书记、三柏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
3.邱雄师(大安镇只朝村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
4.何和与(志仲镇成栋村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
5.范宗斌(黄流镇新民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
6.陈健洁(千家镇汉小村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
7.李畅强(利国镇抱告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
8.李南海(尖峰镇黑眉村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
9.唐先群(九所镇驻镇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兼镇党委副书记、抱荀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
10.陈振学(佛罗镇青山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
公示时间从9月17日起至9月23日止(5个工作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拟推荐对象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联系地址:乐东县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乐东县人社局5楼会议室);
邮编:572500
联系电话:85522299 85526050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乐东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