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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2019年10号)
干部科 | 2019-09-22 22:07:32

经县委研究,现将我县拟任干部人选情况予以公示。

葛子龙,男,1986年11月出生,湖南岳阳人,汉族,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2010年11月参加工作,200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工室副主任、助理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现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级法官、副主任科员、立案与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拟提名为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人选(副科级)。

符志清,男,1986年2月出生,海南东方人,黎族,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2011年11月参加工作,200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助理审判员、黄流人民法庭副庭长。现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级法官、副主任科员。拟提名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博英,男,1967年8月出生,海南海口人,汉族,函授大学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现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级法官、九所人民法庭副庭长。拟提名为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九所人民法庭庭长人选(副科级)。

王槐文,男,1987年5月出生,海南乐东人,汉族,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2010年8月参加工作,200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科员。现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拟提名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孙定准,男,1989年9月出生,海南乐东人,汉族,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学位,2013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科员、办公室副主任。现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保障局负责人。拟提名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斌,男,1973年7月出生,海南乐东人,汉族,函授大学学历,1996年10月参加工作,201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办公室统计员、办公室副主任、公诉科副科长、检察员、侦查监督科负责人。现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侦查监督局负责人。拟提名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求有,男,1986年4月出生,海南乐东人,汉族,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11年10月参加工作,201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九所检察室科员、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案件管理局检察官助理、诉讼监督局五级检察官助理、检察员。现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科员、三级检察官。拟提名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邢贞花,女,1974年8月出生,海南乐东人,汉族,业余大学学历,1996年10月参加工作,201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侦查监督科副科长、检察员。现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负责人。拟提名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吉琼明,女,1983年1月出生,海南乐东人,汉族,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2006年12月参加工作,201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党组秘书、助理检察员、案件管理办公室助理检察员、检察员。现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检察业务管理局负责人。拟提名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浩碧,男,1978年11月出生,海南乐东人,汉族,业余大学学历,2003年6月参加工作,201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科员、书记员,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法警。现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副队长。拟提名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黄垂旺,男,1986年10月出生,海南乐东人,汉族,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10年8月参加工作,201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龙沐湾检察室侦查员、书记员,反贪污贿赂局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官助理、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室主任、九级检察官助理、检察员。现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龙沐湾检察室负责人。拟提名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派驻龙沐湾检察室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光文,男,1975年2月出生,海南乐东人,汉族,大学学历,2005年1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民事行政检察科副科长、公诉局科员。现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九所检察室负责人。拟提名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派驻九所检察室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拟任人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期限:9月23日至9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5537123。

联系单位: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编:572500)。

网上举报: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页。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9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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