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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2020-10-06 11:44:54

 

 

第一部分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指导县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县委报告、反映相关情况。

(五)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和党总支(支部)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和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六)配合县有关部门抓好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八)领导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九)了解掌握县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领导县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一)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县直机关党务干部。

(十二)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县直机关各部门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县委直属机关工委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县委直属机关工委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27.04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9.3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及项目资金略有增长。支出总计127.0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支出增加23.0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及项目资金略有增长。年初结转结余3.9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财政拨款项目结转。年末结转结余3.97万元,资金未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7.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97万元,占99.9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7万元,占0.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31万元,占81.31%;项目支出23.74万元,占18.6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6.9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4万元,增长30.13%。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7.0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07万元,增长22.19%。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90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3.9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07万元,增长22.1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资金略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6万元,占77.6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6万元,占6.03%;住房保障(类)支出6.71万元,占5.28%。(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0.11万元,支出决算为12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3.17万元,支出决算为9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8.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0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较2018年度增加23.07万元,增长22.1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二是项目资金略有增加。

(二)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05万元,较2018年度增加23.07万元,增长22.19%。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0.11万元,支出决算为12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2%。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3.17万元,支出决算为9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27.0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我部门(单位)共组织对“党建工作”等3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7.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从源头入手,狠抓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当年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统筹安排预算指标,合理测算各项支出,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二是强化预算执行,早准备早安排,做好预算执行各环节衔接工作,努力提高预算执行进度。2018年全年预算执行进度达到96%。

我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7.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制定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计划,成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公布项目支出情况,督促项目管理部门抓好项目实施进度,对于项目开展严重落后的部门进行通报。二是建立了重点项目追踪问效机制,2019年对3个项目进行了跟踪检查,加强项目资金的管控,尽力使财政性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党建工作”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费用支出不够细化;二是项目绩效指标制定范围宽。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支、财务核算,杜绝超支;二是按照相关要求,项目绩效指标要紧紧围绕项目实施内容,制定出能全面反应项目产出、效果及效益的指标,全面提升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至少公开1个重要的或典型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可当做本文档附件附后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及相关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无)。

(四)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8.01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字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8行14列)单元格,即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日常公用经费,注意因为是部门汇总公开决算,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字可取自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关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县委直属机关工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取自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关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财务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3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35平方米,业务用房35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辆、其他用车0辆;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19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关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附件1:2019年度乐东县本级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统计表(1).xlsx


乐东县直属机关工委2019年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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