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部门支出明细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履行法定义务,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3、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消除歧视、偏见和障碍。
4、协助政府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科技信息化应用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5、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6、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社会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更加活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只是一家: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乐东县残联内设机构有以下两个:
1、办公室(教育就业岗):负责县残联日常行政管理、残疾人维权、基层组织建设、残疾人教育、残疾人证核查发放等工作。
2、康复扶贫岗:负责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残疾人事业宣传、残疾人各项补贴核查发放等工作。
第二部分 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38.59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338.5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338.5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预算总支出1338.5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4.35万元,公用支出13.76万元),项目支出1210.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38.5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6.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万元,其他支出221.77万元。
二、关于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38.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43.59万元,主要是新的业务项目和工作任务不断增多,项目预算款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6.17万元,占81.89%;卫生健康支出13.95万元,占1.04%;住房保障支出6.7万元,占0.5%,其他支出221.77万元,占16.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主要是没有此项业务开支。
2.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主要是没有此项业务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8.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主要是缴费基数变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4.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主要是缴费基数变动。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优抚(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1.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人数不变。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97.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33万元,主要是人数变动。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2022年预算数130.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2万元,主要是人数变动。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2022年预算数10.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91元,主要是人数变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798.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0.51万元,主要是人数变动。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13.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1万元,主要是缴费基数变动。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9.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类)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1万元,主要是缴费基数变动。
三、关于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338.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13.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关费用。
四、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2022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9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该压的压,该减的减,控制一般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该压的压,该减的减,控制一般支出。
五、关于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无此类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无此类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无此类情况
六、关于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1338.59万元。
七、关于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收入预算1338.5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1116.82万元,占83.43%;政府性基金收入221.77万元,占16.57%;专项收入0万元,占0%。
八、关于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支出预算133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1万元,约占9.57%;项目支出1210.48万元,约占90.43%。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4万元,主要用于各项业务工作开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主要是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待定。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乐东县残联(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八、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