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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人才发展局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2022-08-02 15:30:14

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人才发展局通知精神和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我县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在我县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中央驻琼单位或外省驻琼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县申报评审的,经其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后,各行业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受理,并向县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报备

二、评审机构

(一)评审权限。县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负责我县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工作。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中级、初级职称评审管理和实施工作,具体职责划分见《乐东黎族自治县初、中级职称评审责任区分表》(附件1

(二)评审机构设立。职称评审办事机构设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人事人才工作部门,负责受理职称申报、审核材料、组织评审、接受咨询等日常工作。

(三)评委会组建。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于1015日前报县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备案。评审工作开展前1个工作日,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在相应系列的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当年评审委员会。

(四)委托评审。应在我县评审但因特殊情况难以组织评审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须对申报人条件资格进行初审后,将申报材料集中送县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审核并出具委托函,方可委托省或其他市县系列主管部门受理和评审,个人不得自行联系委托评审单位。

三、评审时间

2022年度评审工作应于20221231日前全部完成。特殊情况需要跨年度评审的,应1215日前县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书面说明情况,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上报省委人才发展局,擅自跨年度评审的,对其评审方案不予备案。具体的申报和评审时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安排。

四、申报渠道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通过所在单位,经我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省直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申报,具体申报时间、所需材料和装订要求,以省直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评审通知文件为准,申报人可登录相关省直部门网站查询年度评审通知。

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应通过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我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资格后,经委员会评审,将评审结果报县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核准备案。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间、所需材料和装订要求,参照省直各系列(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评审通知要求,由县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年度评审通知时予以明确。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机构报送。不得跨专业、跨系列多头报送。

、评审条件

(一)业绩条件。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现行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规定执行各评委会开展职称评审时,要注重考查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业绩贡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人员。

(二)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38号)要求,对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三)资历条件。申报人任职资历计算以用人单位聘书(或劳动合同)为据,自聘任之日起计算,任职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221231日。申报职称所需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其它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由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在下发年度评审通知时予以明确。

(四)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国家或本行业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有关规定

(一)职称转评工作要求。不同系列不同专业须先转评后才能按照规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转评要提供转岗证明材料,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一年后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转评需严格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要求。落实《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381号)《关于公布第二批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目录的通知》及国家有关要求,对符合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三)流动人员申评要求。从中央单位、外省市来琼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职称确认满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评或晋升评审,其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以考代评专业申评要求。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简称以考代评)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10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不得进行以考代评专业的职称评审(认定)及流动确认。通过国家人事考试网可以查证属实的,应予直接认可。

、评审管理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通知精神和省对口行业主管部门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拟定开展各系列(专业)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并报县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备案。

(二)严格落实人岗相适及结构比例相关要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并同步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可采取评聘分开的方式开展职称评审。

(三)要做好挂靠评审的防范工作。为防止出现挂靠其他单位违规参加职称评审的现象,各行业主管部门受理材料时,需核查申请人与资历年限对应的社保缴费凭证。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职称评审信息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鉴定工作,防止弄虚作假,保证评审质量。对申报材料不齐全、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在召开评审会期间,不得补充报送申报材料。评审期间发现审核把关不严的申报材料,应追究审核人员责任。对来信来访职称各类问题的,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处理,并向县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提交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五)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把好推荐关,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对品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推荐把关不严的或被投诉举报查实的,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同时,坚持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做到逐级推荐审核、逐级签字盖章。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在召开评审会前10个工作日向县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提交评审方案(含本系列资格复核通过人员花名册、量化评审细则、评委抽取需求、评审时间、地点以及评委会的议程安排等)。评审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和评审工作情况报送县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核准备案,通过备案后,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公布获得资格人员名单并制发职称证书。

)评审会议实行封闭式管理,评审专家和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在评审保密期内不得对外泄漏评委会成员名单和评审内容,不得私自接收评审材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工作要求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省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年度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开展做好本行业系列评审方案发布、材料审核、组织评审等各项工作。

(二)要充分运用多种媒体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评审方案要确保本行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知晓。让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了解政策、运用政策、享受政策红利。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联系人:原晓辉吴祥艳,联系电话:85525022,电子邮箱rc85525022@163.com地址:县委老干部局3楼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附件1.乐东黎族自治县中、初级职称评审责任区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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