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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上办理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通知
| 2022-10-08 10:27:50

根据《海南省人才发展局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推广使用人才服务“单一窗口”系统人才住房补贴模块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人才住房补贴发放数据化管理水平,规范住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我县实施人才住房补贴网络申报,工作日常态化受理,实现乐东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不见面审批。并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网络化办理

10月起,我县人才住房补贴申请不再接受线下办理,全面实行网上不见面审批办理(不需要到窗口提交任何的纸质材料),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海南省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网上申报材流程》,提交申报材料模板详见附件2《申请人申请阶段材料清单》。

二、关于常态化受理

从通告之日起,我县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工作日内均可正常受理,受理人才住房补贴的申请月份和发放月份按季度审核发放。

三、关于标准化办理

(一)申请条件

1.适用以下引进人才:

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乐东县的50岁以下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照执行。

2.不适用以下人员: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与行政机关直接签订劳务合同的编外人员;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13日期间在本县有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

1.拔尖人才住房租赁补贴4000元/月,购房补贴4.8万元/年。

2.其他类高层次人才住房租赁补贴2400元/月,购房补贴2.8万元/年。

3.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我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的人才,住房租赁补贴1600元/月,购房补贴1.9万元/年。

4.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1200元/月,购房补贴1.4万元/年。

以上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

(三)办理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个人相关申请材料(含首次申请和非首次申请所提交的)。

2.法人网上申报。用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用法人账号登陆海南政务服务网申报,依次扫描上传相应申请材料和人才个人材料

3.网上审批公示。乐东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审核、审批环节。审核结果在乐东党建网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另因工作日常态化受理申请及核查,公示结合实际申请情况进行,以实际公示发布时间为准。公示结束后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将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按季度、购房补贴资金按年度向用人单位核发,再由用人单位向申请人发放。

(四)申报材料

1.《乐东黎族自治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XXX单位申请表》;

2.《乐东黎族自治县XX单位申请人才住房补贴人员花名册》;

3.单位公示;

4.《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才住房租赁和购房补贴审批发放表》(单位做“情况属实”意见盖章);

5.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盖章);

6.社保明细单(人工柜台打印);

7.申请类型佐证材料:含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书,高层次人才认定等证书等(复印件,单位盖章);

8.租房合同、房屋租赁许可证或购房合同备案表(租房合同要注明房东联系电话、房源必须合规:租住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不能申请;复印件、单位盖章);

9.本人和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单位盖章)。

(五)约束条款

1.不可重复享受住房保障补贴政策。人才在本县购买单位房改公有住房、单位职工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或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包含已领取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均不得再申请住房补贴。夫妻双方同在我县就业创业的,按就高原则,由享受标准较高的一方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才住房补贴。

2.加强后续管理。享受人才住房保障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已停业或变更或注销、领取购房补贴期间所购房屋未实际成交或解除合同、领取租房补贴期间租赁关系解除或变更等其他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及个人要主动向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报备,经审核仍符合规定的,给予相应的保障;不符合的,停止发放补贴。

3.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补贴资金外,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列入诚信“黑名单”,之后两年内不再受理本单位其他新人员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申请(已申请并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受影响),已领取住房补助的,将予以退回,且之后不得再申请。对国家工作人员在补贴申请发放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处理。

四、联系方式及地址

(一)地址:乐东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县委老干局3楼)

(二)联系电话:(0898)85525022


附件1:海南省人才住房补贴申领事项网上申报流程.docx


附件2:申请人申请阶段材料清单.zip


 

                             乐东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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