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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进人才申领住房补贴需提供租房合同备案的通知
| 2022-10-08 10:30:12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18〕41号)第三项第(二)款:“人才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和《乐东黎族自治县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乐办发〔2019〕47号)第十六条:“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的,除提供第十五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引进人才住房补贴业务办理流程保障财政资金安全,2022年10月起,申请乐东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需按规定提供经我县房管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简称“租赁证”

租赁证办理地址:乐东县政务中心1楼

联系电话:0898-855259180898-85525818

 

 

               乐东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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